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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 关于杀人游戏规则的征求意见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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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杀人游戏规则的征求意见贴

各们玩家,这半年来,杀人游戏得到了大家的鼎力支持和积极参与
但是在这几期游戏中也暴露出了规则上的一些问题,现请大家发表建议,提出修改方案

目前有如下几点(大家按下列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格式不定,参照下列格式也行):
1、游戏时间问题。
个人建议:白天和杀人夜时间应该与现实中相一致,例,白天为9:00——21:00 杀人夜为21:00——9:00

2、溺水问题。
个人建议:第一次没有发言为溺水,天亮前可自首,自首成功按杀人夜发言处罚,不讲溺水,自首不成功则计溺水1次,扣30金,1贡献;
如果自首成功后,再次不发言,还是可自首,反复无限制。只要自首成功就不算溺水,因为他对游戏其它玩家没有影响。
但是如果累计溺水了2次,则计为溺毙,扣30金,1威望,1贡献。

3、替补问题。
个人建议:3轮内替补可出场,3轮后就没有必要了吧,奖励为失败方的奖励水平,不加贡献和威望。

4、投票问题。
个人建议:投票必须按规则、标准格式来操作,一切不符合的全部定义为废票即可。
没有什么可以讨论的,前后投票不一致废票;任何格式不对废票;被投票人非本场玩家废票; 等等废票。
至于,误导其它玩家,嘿嘿,现场大多人都是以误导他人为乐趣的...

5、其它问题。
个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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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感觉这样安排要合理不少了,给校长一个红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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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问题是个敏感问题。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比如"如果让我选,我选XXX玩家这样的语句是否废票"
还有本轮编辑帖子是否失去投票权,这个应该严格规定。血糖是不能编辑内容的,故此应该严格规定当轮编辑帖子玩家失去投票权
三轮内和三轮理论起来也是有歧义的应该书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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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就现场1楼帖子的问题。很多规则与现在都不符合。管理应该起规范作用。建立一个现场帖子范本。修改这些陈年旧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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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缘份说的这些,还有一个想法,诸位看看可行否。
首轮替补也必须冒泡,如首轮便溺水的(自首成功不算),直接以替补替之,此举特针对首轮。
好处有二:一,首轮便溺水的,游戏积极性得打个问号。二,如果带特殊身份的,晚上回来还好,若是不来,对游戏的公正原因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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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啪啪啪可以等
白天工作有重要事情怎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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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就滥竽充数的处罚也应该说明。奖励高了处罚也要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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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时间看看可以这样不:
晚上9点至早上9点为游戏开始的时间和冒泡投票进黑屋时;
早上9点至晚上9点为发言投票时间;
晚上9点至早上9点为杀人夜时间。
报名时和卧底一样要求在这几个时间是否能保证起码一个小时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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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保证1小时在现场有啥意义啊
在现场了那么下一轮或者再下一轮或者再再下一轮就肯定不会溺水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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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对时间大家的要求较接近,不能太拖拉,就按涩歌说的那样初步定下来。

关于投票。投票是单独一行,规定的标准格式,才视为投票。除此之外都不叫投票,何来废票
中华文字博大精深,又如何能规定得无遗漏之处,只看玩家是否有点职业操守而已。

关于替补。不必要求过严,因为不应该排除首轮战术溺水的方式。

关于奖罚。提高了奖励,的确应该严明纪律,要奖罚对等。

关于规则贴。争取下一期开始时修改完善。

大家来参加杀人游戏本就是追求玄疑、推理、对抗、辨论的乐趣
有人愿意溺水、溺毙,自有版规处罚,随他好了(他强由他强,清风拂山岗)。
真正喜欢这个游戏的玩家还是大有人在的。
第216期给了我信心和希望,下一期开始,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报名提高奖罚,愿者自来,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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